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报道,2016年4月28日上午,湖南省委巡视第八组巡视江华瑶族自治县期间,派出调查人员对该县沱江镇城东建设有限公司(下称“城东公司”)财务情况进行突击检查。不查不知道,一查不得了:城东公司一方面高息举债,一方面违规购买高档烟酒违规、支付工作经费和赞助费。
因情节严重、性质较为恶劣,5月9日,江华县委对该公司系列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沱江镇党委书记左某免职,县纪委立案调查。
借1291万民间高息贷,本金未付清利息付了247万
沱江镇是江华县的城关镇。2006年6月,沱江镇成立城东公司,主要承担城关民族路、鲤鱼井路的综合开发任务。城东公司对综合开发的想法是先融资,通过两厢土地开发款再偿还融资款。但在实际操作中却走了样。
2010年至2016年春节,该公司违规向民间融资累计借款1291.5万元。
城东公司向民间融资未经监管部门批准,也未召开镇领导班子成员会议集体研究。
据统计,2010年以来,该公司已经为1291万余元的借款本金累计支付利息247万元,到2016年2月,仍有210万元余额未偿还。
900余万元花在了支付赞助费和购买高档烟酒上
随着调查的深入,检查人员发现,这些高息借款,除了用来修路外,竟然还用来买了大量高档烟酒。
据统计,该公司在2015年1月15日以“食品”名义报账支付一个供应商的烟酒就有16.94万元。2013年至2015年,累计报账31万元,其中高档烟酒22.14万元。
从公司账目中可以发现,沱江镇主要负责人通过该公司,向江华县有关单位,以征地拆迁、矛盾调处、公益事业等名,支付2012年至2016年度工作赞助费262万余元,支付给沱江镇2011年至2016年工作赞助费613万,连同高档烟酒费22.14万元,以及为此负担的利息21万余元,支出达到900多万元。
巡视检查人员认为,“支付的各类工作经费中,很多开支本来就是各部门本职工作,开支是非必要的”。但却都支付了劳务费,并且都是好几万、上十万元地支付。
巡视交办措辞严厉态度坚决
“请迅速组织力量,对城东公司的问题进一步核查,依纪依规提出处理意见……”5月4日,湖南省委巡视组向该县发出第33个交办函,措辞严厉、态度坚决。
迅速移交,快查快办,5月9日,江华县委对沱江镇党委书记左某免职并通报:左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对城东公司违规购买高档烟酒、违规高息融资、违规支付工作经费及赞助等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江华县纪委成立调查组,对该案进一步调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情况。(湖南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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