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至25日,中共北京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召开,会议决定追认给予张慧光开除党籍处分。长安街知事发现,这是对张慧光问题的首次公开披露。
张慧光,女,1958年出生,山东菏泽人,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硕士研究生,高级政工师,教授。此前,她曾担任北京市文资办党委书记,是北京市十一届市委候补委员。
公开简历显示,张慧光1973年参军,1979年入党,曾任山东菏泽团地委副书记,团中央、全国妇联处长,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副司长、全国扫黄办副主任,2002年任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2008年3月任北京市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2011年5月任广州市长助理(挂职),2012年6月任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党委书记。
目前,她的简历已经从北京市文资办官网撤下。(长安街知事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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