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完善中小学生健康体检服务模式,确保体检质量, 日前,山东省卫生计生委、山东省教育厅下发《山东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组织管理细则》的通知。《通知》中明确工作目标:各市中小学在校生健康体检参检率应达100%,体检数据上报率应达100%,学生健康档案(纸质和电子版)建档率应达100%。
本细则适用于全省各级卫生计生和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承担全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全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由省卫生计生委和省教育厅统一领导,省体检办公室和省教育厅体卫艺处组织实施。各级卫生计生和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管理辖区内的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
中小学生每学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体检时间为每学年第一学期(9-12月),共分6个步骤:
(一)部署阶段。4月底前,市、县卫生计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完成医疗卫生机构报名、资质认定、审核、公示等准备工作。
(二)招标、签约阶段。5-6月份,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供的具备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名单,完成体检机构招标工作,并组织、指导学校集中统一与体检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协议模板见附件)。6月底,对未全部完成签约的市,省教育厅将进行督促和通报。
(三)人员培训阶段。8月底前,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共同选定的医疗卫生机构,由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业务培训。
(四)健康体检阶段。9月1日起,各级卫生计生、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体检机构各司其责,积极配合,组织开展本辖区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体检和数据报送。
(五)督查阶段。各级卫生计生、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对学生体检工作进行全程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有效措施,加以整改。对整改不达标的体检机构由批准机构取消其体检资格,对未履行好体检服务协议的学校,由县(市、区)教育局通报批评。
(六)总结阶段。次年2月底,各市卫生计生、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学年体检工作开展情况,将总结报告和有关材料分别报送省卫生计生委、教育厅(包括纸质和电子版)。资料汇总后,结合省督查组检查结果,形成《××××年山东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报告》,通报全省。(郭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