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由浙江省安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亲生父母卖儿案”在该县法院开庭审理。两名被告人王金芳、王云霞对检察机关的指控没有异议,并当庭悔罪,法院将择日宣判。
2016年3月,王云霞在外打工时遇到了王金芳,产生了爱情火花,她坦言自己生育过三个孩子,而且还没有离婚。王金芳却表示并不嫌弃,说自己也有一个孩子,离婚时判给了前妻。两人便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了一起。同年6月,王云霞发现自己怀孕了。当地社区工作人员上门向王云霞、王金芳讲解计划生育政策,指出他们二人均育有子女,这个孩子如果生下来是没有办法上户口的。
王金芳、王云霞不听劝阻,来到安吉待产。在医院待产的时候,王金芳就多方打听谁愿意收养孩子,并且开出了6.5万元的收养价格,为掩人耳目,还美其名曰“营养费”。2017年3月27日,出生仅5天的女婴被亲生父母卖了。
卖掉女儿后,2017年4月5日,王云霞与前夫办理离婚手续,两天后,她就与王金芳登记结婚。两人将卖女儿的钱,用于支付医药费、购买手机等各种生活开支。直到案发时,仅仅半个月时间,两人就花费了3万多元。
2009年2月,安徽籍的小伙方某来到安吉打工。2010年10月,方某与洪某结婚,结婚7年,一直没有生育。夫妻俩到医院检查,发现洪某先天性无法生育。没有小孩,夫妻二人一直感到很遗憾。2017年3月26日晚上8点,夫妻俩得知王金芳夫妇有意卖女儿的消息后,当天晚上就开车去医院看孩子,并答应了对方提出的6.5万元“营养费”的要求。3月27日,方某夫妇向王金芳夫妇交钱后,把孩子抱回了家。
王金芳夫妇卖女半个月后,被群众举报。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涉案的王金芳等4人均被抓获。
2018年1月,安吉县检察院对这起拐卖儿童案件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认为,王云霞、王金芳以出卖儿童为目的,将刚出生的婴儿卖给他人,应依法以涉嫌拐卖儿童罪追究两人的刑事责任。同时,检察机关对收买被拐卖儿童的方某夫妇,因犯罪情节轻微,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原标题为《为了6.5万,卖了出生仅5天的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