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讯 光大银行董事会6日通过一份决议,寻求股东批准其取得关于发行境内可转债的特别授权以及批准拟发行可转债。本次拟发行可转债规模不超过300亿元,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
光大银行表示,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支持未来业务发展,在可转债转股后按照相关监管要求用于补充公司核心一级资本。
过去一年光大银行股本集资活动情况
2015年7月,光大银行在境内非公开完成发行2亿股优先股,募集资金总额200亿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约199.65亿元人民币,全部用于补充一級资本。
2015年9月25日,光大银行与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签订了H股认购协议并公告了与光大集团进行的关于光大集团拟认购光大银行非公开发行的H股的关联交易。该交易的所得款净额(扣除认购事项的所有适用成本及开支)约为人民币19,555,400,000元,将全部用补充充光大银行核心一级资本。截至目前,该交易已获光大银行独立股东批准通过,尚待监管部门审批。
责编:文化中国网 刘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