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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意见》明确,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课后服务工作机制,家长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学校和家长签订学生课后服务委托协议,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据介绍,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是学校为解决学习日下午部分家庭孩子放学接送困难、在家无人照料、安全存在隐患的社会难题,按照“立足需求、积极服务、家长自愿、学校受托”的原则,利用中小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在学校规定课程教学之外开展的便民性服务措施。
学校要在充分征求家长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充分论证,科学合理确定课后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安全保障措施等,主动告知学生、家长。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课后服务工作机制,家长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学校和家长签订学生课后服务委托协议,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方式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学校确定。
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不得组织存在较大安全风险的活动。课后服务内容一般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鼓励中小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联合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建立健全课后服务管理机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加强与财政、民政、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多方支持,不断完善经费保障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家长委员会委托”等方式,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学校、单位和教师给予适当补助,严禁中小学校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学校管理人员、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可按照课时数计入工作量,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对本地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将其纳入学校考评体系。对于借机进行集体教学、补课或乱收费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