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中国网讯(摄影记者刘合汉)近年来,针对老年人诈骗案件层出不穷,老年人法律意识淡薄、防范意识不强等特征,给诈骗团伙和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2018年5月,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打着融资的幌子、诈骗老年人钱财的2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据悉,2017年以来,岚山区某商贸店在没有金融资质的情况下,以散发传单、赠送礼品、外出旅游、高额返利等手段诱骗老年群众出资购买其公司的“会员资格”,该店共划分五个会员等级,银卡会员一次性交费一定数量,每天返利,最高累计可获交费的近两倍,以此类推,金卡会员、钻卡会员、白金会员、翡翠会员交费越多,返利时间越短、金额越大,最高的会员交费可达2万余元,返利可达6万余元。在不到一年时间里,该商贸店已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上百万元并上交总公司,总公司将所收金额的部分用于返利。2017年10月份,总公司不再返利,致使30多名老年人造成大量损失。
检察官说法:老年人在面对形形色色的骗术时,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牢记世上没有“用小钱赚大钱”“吃小亏占大便宜”“天上掉馅饼”的美事,看好自己的钱袋子,多找老伴、儿女或邻居、朋友征询意见,需要报警时必须坚决报警,千万不要再被欺骗了。
(秦晓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