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自身廉政建设,彰显反腐决心,今年以来,烟台市芝罘区城管局立足自身实际,认真排查反思,采取四项有力措施,全面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力求从根本上杜绝各类违法乱纪问题发生。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构筑保障体系。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为根本,层层组建“一把手”挂帅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按照“三个一”的要求,构建领导体系和责任体系。一是班子成员每月不少于3天,驻点督导分管科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将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时,将廉政考评作为单位和干部评先任用的重要依据,层层压实责任,让主体责任落地生根。二是每季度召开一次廉政形势分析会,了解掌握工作情况,分析查找问题,提出防控措施,确保党风廉政工作始终处于高位推进态势。三是每半年开展一次党员干部“双向约谈”,对干部队伍中出现违反政治纪律、经济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等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促进党员干部勤政廉政。
二是强化廉洁教育,增强防腐能力。廉政问题的根源是思想问题。为此,我们将坚持“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并行,切实增强党员干部主动拒腐防变意识,筑牢思想防线。正面教育上,上半年以“两学一做”等专题教育活动为契机,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廉政书目,观看廉政教育影片,切实提升党员干部的思想境界。下半年组织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及局系统中层以上党员干部参观胶东红色教育基地,让同志们普遍接受一次革命传统教育和精神洗礼,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反面警示上,5月份组织局系统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及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到区检察院廉政教育基地实地参观,9月份邀请区检察院专家开展专题讲座,深入剖析典型案例特别是系统内干部的违法违纪案例,通过鲜活事例警示警醒党员干部,自觉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
三是强化重点监管,规范源头治理。结合前期出现的问题,认真查找梳理廉政风险点,重点在贪污受贿、公车私用、不作为和慢作为上制定防范措施,完善防控机制,做到防患于未然。一是严管重大工程建设。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不搞临时动议。实行招标、验收“两权分离”,由责任部门负责项目招标,业务科室负责工程质量验收,确保工程项目阳光、透明、廉洁运行。二是严肃财务管理纪律。要求主要领导不得直接分管财务工作,财务人员每两年轮岗1次,定期对局属单位进行内部审计,对重点项目实施跟踪审计,从根本上杜绝挪用公款、设立账外账、私设“小金库”等问题发生。三是严控公车使用行为。通过安装GPS定位系统、行车记录仪等手段,监控作业车辆运行轨迹。同时,完善办公车辆使用规定,实行钥匙统一管理,车辆集中停放,固定驾驶人员并严格出车流程,有针对性地杜绝公车私用问题发生。四是严格作风纪律要求。由执法监察室牵头,组建作风纪律检查队伍,每半月开展一次突击检查,重点查处违反“八项规定”、“十要十不准”等行为,对于督查发现、群众举报但拒不整改的责任问题,一律按照不作为或慢作为处理,切实严肃机关作风纪律。
四、强化行风监督,优化队伍形象。以树立“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城管队伍形象为目标,充分发挥现有行风监督员作用,将其作为城市管理工作的一面镜子,通过建立科级干部“一对一”联系机制,不定期进行上门走访,主动征求是否存在选择性执法、办事效率低下、公车私用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对行风监督员反映的情况,认真分类梳理,以立言立行的勇气和即知即改的决心带动作风转变。同时,主动通过新闻媒体面向社会公开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对来信来访以及市民投诉中反映的群众诉求不作为、不主动干部,加大问责力度,建立责任倒逼机制,持续推动城管干部转作风、树新风。
责编:张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