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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参与城管一线执法今起试点

时间:2016-04-14 15:00:06    来源:南方日报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13日,全市市区城管系统创新律师驻队执法模式试点工作动员会议召开,市城管局向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授牌。这意味着,城管创新执法律师驻队工作模式今天起正式试点运行。今后,城管一线执法将由专业律师协同参与,以法治思维和方式破解城市执法难题。

  已选取3个试点单位

  日前,本报率先报道了惠州市城管执法驻队律师工作模式(详见南方日报惠州观察4月8日《城管执法将有律师随队监督》一文)。该报道在东江论坛“向书记说说心里话”栏目引起了市民网友广泛关注。

  网友“大唐双刀”跟帖说:“讲句公道话,惠州城管算几有诚意滴,叫律师这种专业人士参加监督,不像有的地方,简单粗暴,罚你没商量。”网友“辉锅”说:“城管配律师执法,应该可以帮助老百姓知法懂法,期待在市区内推广。”不少网友在点赞的同时,也表达了对驻队律师模式实际操作的担忧和期待:“希望律师能够给城管和当事人提供客观、专业、科学的法律意见,避免只为一家代言,让城市执法问题真正在法治轨道下解决,这一做法能否有效,我们拭目以待。”

  该报道也得到了市城管局官方跟帖回应:驻队律师将发挥其独立、专业、权威等身份优势,协助化解行政相对人与执法人员的矛盾冲突,拉进市民与执法人员的距离,争取获得社会更多的认同与支持。

  市城管局副局长朱燕敏介绍,目前已选取江北执法队、桥西执法队、河南岸执法队作为3个试点单位,由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委派3位专业律师进驻,在城管执法过程中,律师将为违规违法当事人提供法律告知服务,并协助开展处罚教育和普法宣传活动,同时指导和监督城管执法人员依法行政。

  朱燕敏说,上述3个试点均为辖区内各类型案件、群众投诉高发,人口密集、结构复杂、管理难度大的执法队,试点自即日起到今年年底,试点成功后,市城管局将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全市推广,逐步纳入制度化建设体系。

  何为“律师驻队”模式?

  当前,城市一些区域由于人口密集、结构复杂、流动性大,往往存在乱扔垃圾、乱摆卖、跨门店经营、夜间烧烤摊等管理难题。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分析指出,这些城市病之所以难以根治,原因有三:一是执法难,长效性难以保证;二是执行难,处罚难以落实;三是不规范执法和暴力抗法事件屡有发生,负面新闻不断。基层执法队多采用劝导式、高压式、运动式、固守式等执法方式,但收效不大。

  “律师驻队”模式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应运而生。驻队律师不同于一般的法律服务,其直接进驻执法队,并以第三方身份参与协同一线执法办案。驻队律师不仅可以协助开展处罚教育和普法宣传活动,还具有出函催告的职责。城管执法文书发出后,如遇当事人不配合调查、不接受处理或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驻队律师将向当事人出具《律师函》,督促当事人接收调查处理、按期履行法律义务。

  “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出具行政处罚文书后,有的当事人不懂法、不相信,觉得是城管在吓唬他,或者明知违法而拒不履行处罚决定,这时,驻队律师作为专业的第三方出具法律意见,告知其法律责任和执行程序,对当事人更具说服力。”市城管局副局长朱燕敏认为,驻队律师有利于提高执法效率,化解执法冲突和社会矛盾,具有“减气阀”的作用。

  同时,驻队律师以法律专家的身份,指导和监督城管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他们对执法疑难点及日常工作提供专业意见,随队亲身体验一线执法,及时纠正现场发现的问题。对执法队承办的所有处罚案件,驻队律师会对案件的执法程序、文书制作、证据材料、法律适用等进行审查,发现存在问题或错误的,第一时间给予指正。“既是法律指导,也是监督,避免执法人员不专业、不文明、不科学的执法行为。”

  律师说法

  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水:

  律师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参与到执法的全程,通过独特的视角审察管理者服务者和被管理者的行为,并在授权的范围内进行相应的服务工作,对实际执法的作用是多方面的。一方面,居中监督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促使行政主体规范执法,“把权力关在笼子里”;另一方面,居中进行有针对性的普法,即通过个案引导劝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知法守法,并正确认识自己行为的性质后果,采取正确途径和方式维护合法权益。作者:徐乐乐


责编:文化中国网 张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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